加入日期: | 2008.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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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5.06 |
招标业主: |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地 区: | 闽侯县 |
内 容: | 4S销售用地场地平整工程 |
2008年4月9日所登原招标公告取消,现重新发布如下,原招标公告与本重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重发的公告为准:
163900M2,填砂量约45万立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场地平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_______;
2008年5月20日,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8 年 4 月 10 日至2008年年 4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4.3. 投标人或其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不存在违反闽建法[2007]15号文的规定;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根据《闽侯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填方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招标人: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0591-22253134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7560893、87500203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闽侯县建设银行
帐 号:35001616607052500893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