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开招公字(2008-0245)
“三迎”环境整治项目——道路花岗岩侧石采购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二、 管理单位: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三、 工程名称:“三迎”环境整治项目——道路花岗岩侧石采购工程
四、 建设地点:开发区内道路
五、 工程规模:长度约60000m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招标范围:道路两侧及中央隔离带花岗岩侧石采购及配套安装
八、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石材销售或加工内容。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应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
十、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6月 至2008年7月
十一、 质量要求:达到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报名时出具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未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其报名要求将予以拒绝。
十三、 报名费用:100元人民币
十四、 报名日期:2008/6/16至2008/6/20(9:30--15:30节假日除外)
十五、 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泰达市政公司205室
十六、 联系人***
十七、 联系电话***
十八、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 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管理公司:天津泰达市政公司(公章)
发布日期: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