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芜县招采[2008]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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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01 |
截止日期: | 2008.07.14 |
招标业主: | 芜湖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 |
地 区: | 芜湖县 |
内 容: | 公园清淤二期工程,场地淤泥、土方清挖约16万M3 |
芜县招采[2008]65号
受芜湖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委托,对芜湖县东湖公园清淤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芜湖县东湖公园清淤二期工程,场地淤泥、土方清挖约16万M³(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良好的资信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于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7月14日(上班时间),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质审查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个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7月29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并需投标截止日前汇入下述指定帐户,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七、招标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县“三个中心”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110220102100000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