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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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05 |
招标业主: |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 | 海安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海安县 |
内 容: |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1:5000农村土地调查(外业)工程。 |
海安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农村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1:5000农村土地调查(外业)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1:5000农村土地调查(外业)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 具有甲级专业测绘资质等级证书;
3. 独立承担过江苏省境内500平方公里以上1∶5000农村土地调查项目并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
4. 在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其它事项。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测绘资质证书和项目业绩证明(形式为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暂未验收的,提交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原件。
四、投标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8:00-8:5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五、投标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发售。发售地点:江苏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三楼),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不得转让,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开招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电 话:0513-88897062 88897064
传 真:0513-88897063 邮政编号:226600
联 系 人***
开 户 行:信用联社营业部 户 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账号:3206 2130 0124 1000 0013 17
采购单位: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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