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的十九中学旧楼改造工程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建设规模:7175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项目参加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可携带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司(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6、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超过 15 家时,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 7 月 17 日 11 时 30 分至2008年 7 月 23 日 11 时 30 分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7 月 23 日 11 时 30 分
招标人: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300191 联系电话***
传 真: 23669319 联 系 人***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