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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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9.03 |
招标代理: |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地 区: | 巢湖市 |
内 容: | 生活水箱 容积:30m3 尺寸:4.4m×3.2m×2.4m 不锈钢水箱 一台 |
尊敬的供应商: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根据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巢湖市交警指挥中心工程所需水箱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要求提交报价函。
1. 采购项目清单: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生活水箱
容积:30m3
尺寸:4.4m×3.2m×2.4m
不锈钢水箱
一台
箱板厚度、接管直径参照02S101图集第13页第9项
2. 询价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 报价函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相关技术参数说明。
2.3. 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4. 合同价:供应商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5.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内。
2.6. 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 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递交采购保证金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1. 采购保证金为:3000元;
3.2.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6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3.3. 采购保证金请以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汇(交)至以下地址:
银行户名: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巢湖市工行巢州分理处
银行帐号:1315068109300032335
如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必须在交款单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交款单送交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
3.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A.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 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5. 采购保证金的退回
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6. 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有权全额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 评审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确保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供应商总价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与其签订《巢湖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合同》。
5. 询价截至时间: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九时
6. 报价函递交地点: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办事大厅。
7. 付款: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至95%,余款5%待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异议,一次性付清。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邮政编码:238000;电话:0565-2399311;传真:0565-2399300;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