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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08.10.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08.10.21
截止日期:2008.10.28
招标业主: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总建筑面积为46478平方米,概算投资额约5300万元。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 粤发改社函[2007]454号 的批准,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工程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福源水库福源大道19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监理服务期: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建设规模:包括新校区内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6478平方米,概算投资额约5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约960 个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资金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10月27日----  2008  年10月28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工作组成人员至少8人,并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向前计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6、投标人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10 月28日)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受贿罪的记录;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十、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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