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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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30 |
招标业主: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鹤山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办公家具 |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山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家具招标(招标编号:HS2008-050)。
2、用途:日常办公。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沙发、办公台、办公椅等。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是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非生产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家具生产证明文件(例如:木材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30日,每天8:3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月12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