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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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1.09 |
招标业主: | 明光市第二中学 |
地 区: | 明光市 |
内 容: | 一包 笔记本电脑 90台 CPU T5870 硬盘250G 内存2G 独立显卡/ 二包 笔记本电脑 61台 CPU T5670 硬盘160G 内存1G 集成显卡/ 三包 笔记本电脑 52台 CPU T5800 硬盘250G 内存2G 独立显卡/ 四包 笔记本电脑 28台 CPU T5800 硬盘160G 内存1G 独立显卡/ |
受 明光市第二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笔记本电脑 ”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
2. 采购项目编号:MGCGZX2009002
3. 采购项目内容:笔记本电脑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一包 笔记本电脑 90台 CPU T5870 硬盘250G 内存2G 独立显卡/
二包 笔记本电脑 61台 CPU T5670 硬盘160G 内存1G 集成显卡/
三包 笔记本电脑 52台 CPU T5800 硬盘250G 内存2G 独立显卡/
四包 笔记本电脑 28台 CPU T5800 硬盘160G 内存1G 独立显卡/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明光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4.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带上投标公司介绍信于即日起至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200元。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包号)人民币: 贰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成交服务费免交。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月9日上午12:00时整。投标人请按要求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月9日下午2:30时整。
3. 开标地点: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2月30日10:00时前。凡在此时间前提交的书面答疑(寄送或传真),我中心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39400
采购文件咨询:阚军 0550-813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