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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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3.09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中心小学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铝合金窗材料要求采用粉沫喷涂铝 2000A 型材,颜色为墨绿色,铝材壁厚不小于 1.2mm 。玻璃采用 6mm 白玻,五金配件按相关图集标准配,所有窗扇通风量(洞口)?,窗宽 1.8m 以下2开窗, 1.8米 以上为2小1大,上固定窗约为总窗高的2/5,不超过400㎜,玻璃用橡胶条和玻璃胶均用固定。包工包料。 |
一、招标内容:
1、杨浜完小北教学楼原木窗更换为铝合金窗。面积约75平方米。每个铝合金窗外加固一根直径 75mm 、管壁厚 1.0mm 不锈钢管,总长约 40米 ,并有立柱2-4根加固,直径32㎜,材质不锈钢,离窗台为100㎜左右(底楼北窗除外)。底楼北窗原木窗拆除木框,原钢拆出用30㎜×3㎜扁铁做框并加横档2根,并移至铝合金窗外侧做防盗窗用,共8个。所有原木窗拆除并修补好窗框,并粉刷与墙体同,移做防盗窗的木窗钢筋涂层,用防锈漆打底一遍,银粉漆涂2遍。
二、工作要求:
1、铝合金窗材料要求采用粉沫喷涂铝 2000A 型材,颜色为墨绿色,铝材壁厚不小于 1.2mm 。玻璃采用 6mm 白玻,五金配件按相关图集标准配,所有窗扇通风量(洞口)½,窗宽 1.8m 以下2开窗, 1.8米 以上为2小1大,上固定窗约为总窗高的2/5,不超过400㎜,玻璃用橡胶条和玻璃胶均用固定。包工包料。
2、本工程要求在 2009年5月3日 前完工。
3、须经文教局及学校组织的有关人员验收,要求合格。
4、保修期:按有关规定。
5、以上面积、长度为暂定数,所有面积、长度以各投标单位自行实测为准,决算时不作调整。
6、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内支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和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凭校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额,费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机械之和为基数,费率为29%。
3、本工程预算材料补差按2008年2月份造价管理信息计编,人工不补差。
4、凡涉及到要拆、凿的分项89版省修缮定额工日数、人工调整到省03版预算定额的人工工资。施工期间的变更部分按2003年预算定额文件中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同等条件按实调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7、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校方确定的要求规范施工。遵守校内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特别强调学校财物保管和失窃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8、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到 2009年5 月3 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做到窗明地洁。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此类推。
9、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现场对项目负全责,否则每天扣300元诚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10%,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者,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服务要求:
1、按有关保修要求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4个工作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20%一年后支付)。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总报价表、预算书(须有预算编制章长方型和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承包证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 2009年3月4日 上午8:30—10:30 到东湖镇中心小学总务处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和现场踏勘及答疑,报名时随带投标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承包证,上述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 2009年3月9日 上午9:00—10:0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东湖镇中心小学总务处。(联系电话***
3、投标企业在送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