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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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3.31 |
招标业主: | 惠东县房产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惠东县 |
内 容: | 总用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 |
经批准,惠东县城泰园片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由县政府提供土地,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投资单位(投资人),由投资单位出资,并组织开发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县政府。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惠东县城泰园片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1.2 招标人:惠东县房产管理局
1.3 项目地点:惠东县城泰园片区
1.4 项目概述: 泰园片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可建设住宅约1000套,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范围:包括泰园片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及其它配套的市政设施。
4.投标人要求
4.1具有房产开发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4.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4.3投标人应具有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投资的能力(必须提供资金证明或担保支付证明文件原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
5.1 报名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惠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报名的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申请人须到招标人处提交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招标代理人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5)必须提供2007年、2008年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6.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惠东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