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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4.01.16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宜宾市招标 翠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4.01.16
截止日期:2024.01.25
地 区:翠屏区
内 容:谈判公告 ***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一、谈判条件 ***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 *、
 
招标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

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一、谈判条件

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

3、最高限价:14万元。

4、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和方式

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注: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4、验收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供货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4)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5、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五、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同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交货期及地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在承诺期限10天内完成交货,否则视为违约。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所涉及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在付款时直接扣除。 (2)交货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下货、搬运等事宜。(3)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所有产品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软件、人工、辅材、安装、运输、质保维护、运营维护、税金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售后服务: (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谈判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质保期以货物实际质保期为准,无质保期货物的质保期限为一年,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2)知识产权:如投标货物或服务存在知识产权,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年1 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四川省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翠屏区金坪镇交通路138号)自愿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该项目谈判文件。(可网上(远程)办理,电话:***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四川省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内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谈判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市金坪初级中学校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路13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339821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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